来宾最新人事任免名单公布,新添一名副市长!
今天(8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庞标益主持召开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
会议现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韦文智、吴立、朱柱伟、莫莲、周灵,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孝斌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依法补选了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决定。
庞标益讲话。
庞标益要求,希望新任命的同志更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做到坚持用权为民、真心为民服务,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带头学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进一步增强廉政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坚决做到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把落实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意见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获得任命的同志进行宪法宣誓。
副市长龚铮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会议。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姜雷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姜雷辞去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名单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杨远艳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韦茂忠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韦茂忠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蓝宾北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蓝宾北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
吴孝斌的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韦茂忠的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波的来宾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任命:
蓝福武为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凌日生为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二)
任命:
柳金红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巫云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三)
批准任命:
余崇盛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蓝鹤为象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罗雪波为武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韦仁伟为忻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海芳为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钟敬一为合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覃子骅辞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覃子骅辞去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柳金红代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职务的决定
(2021年8月2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定: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柳金红代理院长职务。
来源:来宾日报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朝广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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